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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宣贯
发布时间:2021-04-16 08:30:34 | 浏览次数:903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和《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宣传贯彻工作,确保2015年度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及诚信系统年度更新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召开上述两个办法的宣贯会暨诚信系统年度更新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布置2015年度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及诚信系统年度更新工作;
  (二)《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和《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宣贯;
  (三)信用评价管理系统操作培训;
  (四)诚信系统年度更新培训。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时间
  本次会议分两期进行:
  第一期:2015年12月15日下午报到,12月16日宣贯培训,会期一天(上午8:45-11:30,下午1:00-4:00);
  第二期:2015年12月16日下午报到,12月17日宣贯培训,会期一天(上午8:45-11:30,下午1:00-4:00)。
  (二)会议地点
  浙江省交通干部学校(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大龙驹坞705号)。

三、参会人员及期次安排(各单位限1人)
  (一)参会人员
  1.各市交通运输局(委)、义乌市交通运输局和嘉兴、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的信用评价工作人员;
  2.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交通工程监管局的信用评价工作人员;
  3.省内公路水运在建参评项目的建设单位信用评价工作人员;
  4.在我省有公路水运在建参评项目的具有交通方面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含交通工程专业)的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人员;
  5.在我省有公路水运工程设计参评项目的具有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人员。
  (二)期次安排
  杭州、嘉兴、湖州市辖区内相关单位和省外设计、施工企业的相关人员参加第一期会议;宁波、温州、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市辖区内相关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第二期会议;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交通工程监管局参加期次自定。

四、其它事项
  (一)请参会人员自带《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和《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文件可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下载。
  (二)请各市交通运输局(委)、义乌市交通运输局和嘉兴、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负责通知辖区内建设单位,并将本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参会人员报名表于12月11日前通过OA系统报至厅建管处;请各设计、施工单位将参会人员报名表于12月11日前发邮件至厅建管处,邮箱:imloumeijing@163.com。厅建管处联系人:楼梅晶,电话:0571-87819793。省交通干校联系人:张道龙,电话:13968053437。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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