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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
发布时间:2021-04-16 08:53:42 | 浏览次数:637

邢台市委宣传部新闻科科长温慧道:

大家上午好!欢迎各位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介绍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发布会共有五项议程:一是请裴沛华同志就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体工作进行发布;二是请马维东同志介绍中院关于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工作开展情况;三是请韩淑平同志介绍金融系统在疫情期间切实维护企业征信权益开展情况;四是请贾凤桐同志介绍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情况;五是记者朋友现场提问。

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副调研员、市社会信用办主任裴沛华:

大家好!欢迎各位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年是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收官之年,在此对大家长期以来关心关注和支持帮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表示诚挚的谢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础,是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是市委、市政府2020年重要的工作安排部署。现将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标准定位,坚定保50名争30名的奋斗目标。市委、市政府将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作为推动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的重要手段。年初制定了《邢台市信用体系建设保50争30工作方案》,全面指导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强每月召开信用体系调度会,通报每月工作进展,点出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月度会上工作开展突出有力的单位作典型发言,工作进展较慢或重点工作未做到位的单位作表态发言,进一步激发了各部门工作的动力。市直60多个单位和各县市区争先创优、保5争3拼第1的浓厚氛围已经形成。

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各类市场主体主动公开承诺,失信主动修复信用,履约践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诚信宣传教育活动,把信用当做第二张名片,关心信用,珍惜信用,守信意识明显增强。

在市县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今年以来,全市上下瞄准目标不放松,齐心协力,迎难而上,扎实苦干,推动我市信用城市监测排名从2019年12月的第167名,提升至6月份的第61名,增进了106位;由全省地级市(不含省会)排名第7名上升到第2名。

市县两级信用体系建设单位针对各自行业领域分别制定信用工作要点、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信用承诺制度、联合奖惩制度、红黑名单管理制度等共计2000余件,国家关于的21个重点领域实现全面覆盖,为更好地推动信用的分级分类监管、联合奖惩等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52个市级部门和有关县级部门制定了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共归集评价结果信息14万条,根据市场主体的不同信用状况实施差别化监管措施。对于信用状况好、风险小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尽可能地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对于信用状况一般的市场主体,则执行常规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于存在失信行为、风险高的市场主体,则增加抽查比例和监管频次。从而做到“让守信者降成本,让失信者付代价”,对守法诚信的企业“无事不扰”,而对违法失信的企业“利剑高悬”。

我们梳理了《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其他联合惩戒措施清单》《联合奖励措施清单》,明确各部门各单位联合奖惩的依据和落实范围。53个市级单位制定了联合奖惩制度和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并产生了相应的联合奖惩案例,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归集红黑名单信息65945条,今年以来实施联合奖惩的案例已有8000余件。联合惩戒具体落实在到社会和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例如对援鄂医护人员的联合奖励、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等。我市“守信者将一路绿灯,失信者将寸步难行”的局面正在形成。

在信用信息不能自动共享,归集手段比较落后的情况下,各级各部门克服困难,集中力量,手动整理数据,手动上报,积极完成任务。目前已归集市县两级公安、人社、民政、公积金、市场监管、生活缴费等各领域公共信用信息1亿条,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基础。

进一步推动“信易贷”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助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营造“守信有益、信用有价”的良好氛围。其中“银税互动”应用落地为复工复产企业破解融资难题提供了有效支持,截至6月15日,全市共为4955户纳税人办理了30.83亿元信用贷款。

(六)启动乡镇和街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

(七)开通绿色通道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对行政处罚失信主体和黑名单主体,我们按照“谁认定、谁修复”的原则,按照修复流程,通过督促履责、约谈、培训等帮助他们及时修复信用、退出黑名单,让黑名单清零,负能量转化,正气弘扬。目前,共帮助3139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全市已经完成信用修复10275件,占失信事件的比例为30.5%。

各县市区、各部门通过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等“五进”途径,通过多途径、多形式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活动,树立、宣传各行各业诚信企业、诚信人物,宣传守信能够带来的便利、失信者将面临的惩罚,“诚信邢台”名片渐渐走入人心。其中,6月14日,我市在达活泉公园举办大型“诚信记录使用日”宣传活动,60余个市直部门、20余个金融机构针对各自行业领域诚信应用等问题为群众进行讲解。

三、延伸拓展,共建共享,再上台阶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事关邢台的长远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全局。我们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真抓实干的作风,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的落实,促进我市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让社会看到信用带来的成效,共同构建“信用邢台”!

下面请马维东同志介绍中院关于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工作开展情况。

各位领导、媒体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一、做实“三联机制”,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效果显现

二是部门协作,深化失信“联惩”。积极推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3月18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邢台市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措施——事项清单》。《清单》将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作为联合惩戒对象,明确了公安、财政、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29个部门应实施的15类基础数据项和227个联合惩戒应用事项。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179人次,限制高消费4723人次,限制乘坐飞机高铁4746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格局得到进一步巩固。今天还将公布一批失信人名单。

今年1-6月份,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4533件,执结10277件,执行到位标的总金额3.11亿元。今年以来我市两级法院的执行质效综合考核在全省月考核中多次位居前列。

一是施行诚信诉讼承诺制度,引导和约束当事人诚信诉讼。为切实防止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等不诚信诉讼行为干扰司法活动,为我市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邢台中院自今年5月份开始在全市法院施行“当事人诚信诉讼告知承诺制度”,向诉讼当事人及代理人发放《诚信诉讼告知书》,签署《诚信诉讼承诺书》,明确告知虚假诉讼、不如实陈述、不如实提供证据、作伪证等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要求当事人作出诚信诉讼承诺,力争从源头上铲除不诚信诉讼行为的滋生土壤。

三是实施名单动态管理,提高信息发布质量。为确保信息录入质量,我市两级法院专门明确由政治过硬、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专人负责,按照最高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管理的要求,不定期对失信人名单库的信息进行网上比对,对于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无法比对成功的,及时复查核实并修改,保证信息录入准确不遗漏,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形。同时,对于已经履行义务或者裁定终结的案件,及时屏蔽或删除,确保已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生活不受影响,实现了“应纳尽纳,该出则出”的动态管理。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提升社会诚信意识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全面强化联合信用惩戒,对失信被执行人生活消费、融资信贷、担任重要职务等方面实施全面限制;深入开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和“规范执行”专项行动,用足用好失信名单公布、双限和罚款、拘留等执行强制措施,确保打击拒执高压态势,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漫步天下。

下面请韩淑平同志介绍金融系统在疫情期间切实维护企业征信权益开展情况。

当前疫情防控和全面复工复产进入关键时期,邢台市民营中小微企业因疫情影响普遍面临债务偿还压力大、资金周转紧张等问题,中国人民银行邢台市中心支行积极贯彻落实上级行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两手抓,主动作为,保护企业征信权益。

据统计,截至6月末,邢台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受理调整还款期限的企业427家,贷款总计509笔,金额220072.32万元,宽限期1个月到1年不等;受理申请调整还款期限的个人1632人,贷款总计1811笔,金额61965.56万元,宽限期1个月到11个月不等;减利降息企业1276家,贷款总计2017笔,金额681404.5万元;减利降息个人1109人,贷款总计1402笔,金额43264.16万元;受理企业异议2家,纠正信用记录46条;受理个人异议143个,纠正信用记录221条。

下面请贾凤桐同志介绍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情况。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大家好!

一、建立完善全市市场主体企业信用体系

邢台市市场监管局紧密结合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职责,一是成立市场信用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各县市区局成立相关组织,形成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机构分工负责的工作运行机制。二是市局出台了企业信用承诺制度等文件,制作了企业信用承诺书,并下发到各县市区局,在全系统全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在日常监管、双随机抽查工作中和市场主体签订企业信用承诺书,据不完全统计,各县市区已签订信用承诺书43000余份。

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 “一网归集,三方服务”,“一网归集”是指依托企业信用信息一体化网络平台,实现政府部门涉企信息、企业年报和即时公示信息的统一归集、公示。“三方服务”是指服务企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累自身信用,收获更多信息红利;服务于各级政府部门共享涉企信息,实现工作联动、提升治理水平;服务于社会公众查询判断企业信息和信用状况,降低交易成本避免交易风险。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通过互联网登陆信用公示系统,查询市场主体的登记信息、信用信息、资质许可等信息。通过信用公示和查询,信用好的市场主体将得到更多的信任和支持,从而获得更多的交易机会和政策扶持。信用差的市场主体将失去社会公众的信任,从而丧失交易机会。截至目前,我市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市场主体有63.8万户。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企业年报公示的法定时间,今年由于疫情原因,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放宽到了2020年12月31日,在规定时间内各类市场主体都应登陆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报。未在该期限内年报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信用将受到影响。

三、实施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

四、实施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管理制度

五、加强对失信市场主体的信用修复宣传力度

六、与多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扎实落实部门间信用联合惩戒与联合激励

我们一方面惩戒失信行为,另一方面利用激励机制,表彰宣传守信企业,我市自2015年开始评选邢台市市政府质量奖,截至目前,共评选出市政府质量奖组织奖26家企业;市政府质量奖个人奖24名,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下一步,我们将立足区域性特色优势,不断加大质量奖项培育力度,创新竞争优势的新举措,加强获奖企业及个人的宣传,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争创各级质量奖项,发挥获奖企业的引领作用,助推我市高质量赶超发展。

下面,请现场媒体记者朋友就今天发布的内容进行提问。

请问,如何维护征信相关权益?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信息主体享有以下征信相关权益。1、知情权。赋予信息主体了解本人征信信息被采集、处理、对外提供的过程,以及了解本人征信信息有哪些、因何种目的被谁查询、被提供给谁等信息。2、同意权。即信息主体享有是否同意征信机构采集或被他人、有关机构使用其信息的权利。征信中心严格要求放贷机构报送数据和查询数据应事前取得授权规定,要求放贷机构履行授权义务,严格规范机构用户报数和查询的行为。3、异议权。即个信息主体认为本人信用报告上的信息有错误、遗漏时,有权向征信机构或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申请,受理机构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二十日内进行核查处理,经核查确实有误的征信数据予以更正。征信中心还为个人提供信用报告展示“本人声明”服务,用于记录展示个人对本人信用报告中有关事项的解释。4、重建信用记录权。即个人不良信息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征信机构应在信用报告中予以删除,个人具有重新开始建立信用记录的权利。5、诉讼权。即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在其本人信息被采集、处理、使用中侵害其权益的,有权向有关管理部门投诉或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好的,大家还有问题需要解答吗?如果没有的话,由于时间关系,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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